中级会计师和CPA科目互认互免!消息属实吗?
2020-11-30 13:28:47|高顿教育
广东财政厅发布最新通知,声明将建立职称与其他考试的对应关系,其实,之前已经有省份注册会计师、中级、高会、资产评估师证书之间建立了“对应关系”。具体内容一起随高顿中级会计老师一起来看吧!
更多中级会计师考生比较关注注册会计师会中级互认互免吗?接下来看看各地财政局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公布:《广东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1、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对应中级
这里,会计师,很明显就是指:中级会计职称。在对应表第23项,我们看到说明:中级资格就是会计师。
2、湖北地区--注册会计师对应中级或审计师
在湖北,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对应的是会计师(中级)、审计师。
3、四川地区--注册会计师对应中级或审计师
在四川,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对应的是会计师(中级)、审计师。
4、福建地区---注会对应中级或审计师
在福建,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对应的是会计师(中级)、审计师。
5、广西地区--注会对应中级或审计师
在广西,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对应的是会计师(中级)、审计师。
6、河南地区---注会对应中级会计师
根据财政部和人社部发布的《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第四条(促进职称制度与会计人员培养、使用相结合)可以看到,官方表示:
探索建立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同或相近科目互认互免等衔接措施。
这就意味着:注册会计师与会计职称考试有望出现互认互免政策,通俗一点就是“免考机制”。财会行业在发展变革,政策也将顺应发展不断变革。虽然现在尚未出炉相关新政策,但让我们拭目以待吧!